誰讓"問題"企業中標廣州歌劇院項目
2009年04月16日 16:17 梔子花香
實名舉報欲遏制行業“潛規則”
據悉,“杭州億達時公司”在2007年6月的國家大劇院第二期燈光設備采購招標和2008年6月的重慶大劇院舞臺燈光照明系統設備招標中均因為之前存在違規行為而被取消了投標資格。
“杭州億達時公司不止一次的違反招投標的有關法律和法規,這家公司參與了廣州歌劇院這個重點項目的投標,肯定會對這次的舞臺燈光照明的投標產生不良的影響,投標的公平、公開、公正性遭到質疑。”投訴人在投訴書這樣寫到。
投訴人說,如果存在不良記錄的單位參與并通過招投標,必將帶來一股歪風邪氣,將嚴重影響到整個行業生存與發展空間。
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忽視杭州億達時公司可能被廢標處理的一些細節。投訴人指出,在3月5日現場開標現場上,杭州億達時公司提交的標書是由兩個包組成的,而不是招標文件里要求的一個大包,招標文件的包裝沒有按招標文件的要求密封,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這種情況應予廢標處理。
據投訴人回憶,在開標現場上,杭州億達時公司的代表向工作人員提出補充授權書的原件,遭到工作人員當場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