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關心這個問題,因為這涉及到喇叭是否容易燒毀的問題,如果我們孤立的去討論的話,將不會有正確的結果,無論是音箱功率比功放大還是反過來,結果是既對也錯!有個關鍵的因數,就是我們所配音箱的聲音輸出能力到底能不能滿足我們這個場所對聲壓的需要,并具有余量,否則,這個關于功率匹配問題的討論永遠也不會有正確的答案。
我們來探討一下在不同情況下所出現的如果:
一、音箱的輸出能力不夠,滿足不了應用場所對聲壓的需要,這情況下:
1.當功放的輸出功率比音箱的承受功率小,結果是功放開到超載,產生削波失真,也滿足不了音箱對功率的需要,顯然,音箱不能輸出它能輸出的最大聲壓,自然,也就滿足不了我們對聲壓的需要,表面上,音箱好像是安全的,只是聲音不夠和失真不好聽而已,但實際情況是由于功放已產生了削波失真,它輸出的已經是變成具有方波特性(也帶有直流成分)的音頻信號,而這個信號中,高頻率信號的比例成分已遠遠大于正常音樂信號,通過音箱分頻器分配到音箱高音單元中的電功率大大高于正常值,將超過高音單元自身的承受能力,高音單元會損壞,同時,過大的方波信號成分也會給低音喇叭單元造成過載損壞。2.當功放的功率大于音箱的可承受功率,比如大一倍(按照聲音最佳的原則,需要這樣配置)則由于我們對聲壓的需求而迫使功放需要滿功率甚至超載輸出來驅動音箱工作,音箱將長時間在超過它額定功率的情況下工作,也必然會損壞,通常是損壞低音喇叭單元。
結論:我們在配置音箱的時候,音箱數量一定要足夠,不能因為預算限制的原因就去壓減數量(這是個矛盾,硬來的話,將會給我們自己的售后和收款帶來麻煩),要讓音箱系統輸出能力足夠大而且有足夠的余量,需要起碼20DB,大約十倍,這還是個保守的數字,因為音樂信號是動態的,信號的動態范圍輕易的就超過100DB(十萬倍),比如,一個劇場,根據對聲壓的需求,通過靈敏度等數據換算出需要的功率是240W,那我們給它配置的系統功率就要按留有十倍余量的2400W(一般劇場的表演還比較溫和),這樣,我們才能保證音響系統能夠送出很好的無失真聲音和具有很高的安全穩定性,當然,這樣的系統造價就要比那些沒有功率余量的系統要高,但它帶給用戶的將是高水準和高穩定的服務,相反,那些沒有功率余量的低價系統,由于沒有功率余量,系統經常工作在過載狀態下,聲音不好不說,還可能需要經常性的進行維修,給用戶帶來的將是高昂的使用成本和由于客人對聲音的滿意度不夠而影響生意,很遺憾,我們很多人看不到這點。
二、音箱有足夠的輸出能力并具有足夠的余量,能完全滿足我們的聲壓輸出的需要,在這情況下:
1.當功放的功率比音箱的承受功率小,結果是功放開到過載,,也滿足不了音箱對功率的需要,顯然,音箱不能輸出它能輸出的最大聲壓,自然,也就滿足不了我們對聲壓的需要,當然,跟(一)的情況不同,由于音箱的輸出能力足夠和已留有余量,所以,盡管沒達到它應有的輸出聲壓,但還是能滿足場所的聲壓的需要,只是沒有多大的余量,功放通常也不一定需要開到過載,所以,實際的情況會比情況(一)要好,但它浪費了音箱系統的功率余量,浪費資金,同時又沒達到應有的表現。
2.當功放的功率大于音箱的可承受功率,比如大于一倍(按照聲音最佳的原則,需要這樣配置),當音箱系統本身有足夠的功率余量,平時在遠遠低于它額定功率的狀態下就已經能滿足我們對聲壓的需要,那么,功放平時加載到音箱上面的功率就可以遠遠低于功放的額定輸出功率,有大量的功率儲備用于應付瞬間超強的信號峰值,系統沒有機會超載削波,自然,也就不會有長時間的超額功率加載在音箱系統上,整個系統工作在輕松狀態,聲音也會最好,整個系統的穩定性和安全性就有充分的保證,系統的維護維修工作就可降到最低,用戶的使用成本也就降到最低,這就是所謂的高買低用,由于客人對聲音的滿意度達到最高,對生意就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