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數字視聽網訊】對“交互”(Intreaction)與“交互性”(Interactivity)這兩個詞,北京師范大學的陳麗教授有比較深入的研究。陳教授在她的文章中說道:“在麥加利辭典(Macquarie Dictionary)中對‘交互’的一般定義是‘相互作用(action on each other)’。在《教育大詞典》中將Interaction翻譯成術語‘相互作用’,并將相互作用定義為一個因素各水平之間反應量的差異隨其他因素的不同水平而發生變化的現象(顧明遠,1997)。”而對交互學習的分類,陳教授在她的文章中這樣總結:“Moore 的交互分類理論將交互劃分為三種類型(Moore, 1989):1)學習者與學習內容的交互;2)學習者與教師的交互;3)學習者與學習者的交互。Hillman在1994年提出了第四種交互:學生與界面的交互(Hillman,1994)。”這就是我們常說的課堂教學中的三種交互情況,即師-生交互、生-生交互與人-機交互。
交互式電子白板近年來備受推崇,人們普遍認為課堂教學的交互性是其最大特點之一。現在我們理性地思考一下,這一交互是在誰與誰之間進行的。
通過對交互式學習定義和類型的分析可知:①交互的目的在于教學信息的傳播(“一個因素各水平…發生變化的現象”);②交互只發生在主、客體兩者之間(action on each other);③交互的主客體間通過語言、文字或非語言方式(圖象、表情等)進行信息交流;④交互的雙方必須具備語言(或非語言)的問與答的交流能力(即,有問有答方為交互);⑤交互的雙方在交流時應該處于相同的語境(各說各話顯然不能形成交互)。于是可以看出,電子白板由于與計算機相連,所以具有較強的實時交互性,而普通黑板則不具有交互性,一些特殊用途和處理過的小黑板則具有較弱的交互性。但是,由于交互只發生在主、客體兩者之間,課堂教學時,教師使用電子白板對學生進行教學,如果學生未到電子白板前進行直接操作,則學生與電子白板之間的人-機交互并沒有發生。可以想象,一個40人左右學生的課堂在40多分鐘的教學中不可能讓每個學生分別到電子白板前來與其交互1分鐘,那樣的課堂教學將無法進行。所以,通常的課堂電子白板教學多為兩種交互形式占主導地位:一是教師與學生之間的師-生交互,一是教師與電子白板之間的人-機交互。學生與電子白板之間的人-機交互少之又少。課堂教學時,大部分時間是教師在操作電子白板,人-機交互是在教師和白板之間發生的,這一點對于學生來說與普通黑板的作用無異。交互的本質在于知識的傳播,學生是知識的受體,課堂教學的交互主要發生在師生之間,白板與黑板只是信息傳播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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