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滬港建設咨詢有限公司受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的委托,對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集中監控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茲邀請合格的投標人前來投標。
一、項目概況
1.招標編號:N616491
2.項目名稱: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集中監控項目
3.項目內容:集中監控(具體內容詳見第三章技術需求部分)
二、合格投標人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合格的投標人除具備政府招標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投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注冊資金不少于伍佰萬元人民幣(以營業執照為準,含伍佰萬元)。
2.投標方需在上海設有固定的售后服務機構。
3.投標方所投標軟件產品必須采用成熟的、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集中監控管理產品,該產品在全國檢驗檢疫系統有1個以上的成功案例應用,近1年內應有2個以上合同金額超過100萬的成功案例,投標方需提供所投標產品的相應成功案例證明(合同復印件或用戶驗收報告或用戶證明文件)。
4.投標方所選用軟件產品應當在招標單位經過正式測試和試用,并擁有良好的測試運行記錄和用戶反饋。。
5.投標方所選用軟件產品原廠商必須具有雄厚的資金實力,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1000萬元(含1000萬元);
6.投標方所選用軟件產品原廠商必須具有強大研發實力,在上海具備常駐研發機構,必須為軟件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投標方應提供該軟件廠商的研發實力證明(如軟件企業證書、高新技術企業證書、CMMI軟件成熟度等級證書等)。
7.投標方須出具投標所采用軟件產品原廠商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
8.投標方須出具投標所采用軟件產品原廠商的3年原廠質保承諾。
9.投標方須出具集成商協助原廠商7*24小時服務承諾函。
10.投標方應具有良好的信譽(以加蓋本單位公章的銀行資信證明為準)。
11.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不允許分包。
三、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提交的資料
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在報名時需攜帶下列資料
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2.稅務登記證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4.投標產品原廠商授權文件;
5.投標產品相應案例證明;
注:以上資料必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原件審閱后退回。如有缺漏,代理機構將拒絕接受其報名。報名時提供的資料應與投標文件中的資格證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標文件為準。投標人的合格與否,將由評標委員會決定。
四、發售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
1.時間:2014年9月12日至2014年9月18日(北京時間9:00-12:00,13:00-16:00)
2.地點:長寧區番禺路222弄51號
3.售價:招標文件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招標文件的遞交
1.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2014年10月13日上午9:30(北京時間)
2.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1208號
六、聯系方式
1.招標單位名稱: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招標單位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民生路1208號
3.招標單位商務聯系人:顧夢婕;電話:021-38621028
招標單位技術聯系人:鄧聰;電話:021-38620285
4.招標代理單位名稱:上海滬港建設咨詢有限公司
1.地址:上海市長寧區番禺路222弄51號
2.郵編:200052
3.聯系人:宋婧婷張芬
4.電話:021-6283612718616671602
5.傳真:021-62835300
6.Email:shirely_tt@163.com
(編輯:沐棉花)
價格:面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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