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數字視聽網】今后,力爭進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企業有了一套可供參考的申報程序“模板”。
近日,《申報進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辦事指南》(以下簡稱《辦事指南》)正式對外公布,《辦事指南》對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的認證、公示、公布和更正等程序及相關事項作了詳細的說明與指導。
記者從中國質量認證中心了解到,我國政府采購節能產品制度建立后,企業進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成為其進入政府采購領域的一個關鍵點。但由于部分企業對產品申報程序和其他方面的規定不甚了解,在申請其產品進入清單時都遇到了不同的困難。《辦事指南》的公布,不僅能夠幫助企業熟悉申報規定,同時,也體現了我國政府采購制度的“三公”特性和透明性。從發布效果來看,《辦事指南》公布后,獲得了部分企業良好的反響。
據《辦事指南》,企業產品申報進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程序包括認證、公示、公布和更正等環節。其中,認證是指企業獲得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采信的節能產品認證機構頒發的節能產品認證證書。公示是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擬調整公布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在指定媒體上公示15個工作日,并請相關企業按照公示通知的要求提交有關文件。對公示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有異議的企業,可以按照公示通知的要求提交異議材料。
此外,公布是指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式發文,公布經核實修訂后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并在指定媒體發布。
更正,是指自“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正式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對其內容有異議的,須提交異議材料及相關證明文件(提交異議的具體要求與公示通知提出的要求相同)。對具備進入該期“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資格條件,且已在公示期間按照規定遞交材料的,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對相關內容予以更正。
同時,《辦事指南》明確,“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調整公布時間一般為每年的1月和7月。其中,1月公布的清單在上一年的12月公示,7月公布的清單在6月公示。具體以上一期公布“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文件規定時間為準。
據了解,“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負責制訂。列入“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的產品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從國家采信的節能產品認證機構(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認證的節能產品中,根據節能性能、技術水平和市場成熟度等因素擇優確定,并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指定的媒體上定期向社會公布。
(編輯:pang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