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數字視聽網】當前,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是政府采購中兩種主要的招標形式。由于公開招標周期長,采購成本高,而且參與投標的供應商數量不易掌握,因而在日常采購中,邀請招標這種招標方式被較多的政府采購機構所采用。通過兩年來的實踐,邀請招標既較好地體現了政府采購的"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同時在降低采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發揮了較好的作用。但是,邀請招標的選擇范圍較窄,且需要大量的供應商信息作支撐,因而在邀請招標中,特別是在供應商選擇方面還存在著不少的困難,影響了政府采購工作的開展。本人結合2年來的工作實際,就供應商的選擇及供應商信息庫的建設談一些看法。
一、目前在供應商選擇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缺乏科學的選擇方法,隨意性較強
由于目前制度上不完善,缺乏科學的選擇供應商的方法,在大多數項目選擇供應商時,更多的是參考供應商本身提供的各類書面文字材料和自我介紹及在市場上的口碑,或憑個人主觀臆想,選擇供應商參與競標,因而在供應商選擇時,人為因素比較大,這既不利于政府采購的規范操作,同時也會給廣大供應商造成不良的影響,影響了政府采購的聲譽。
(二)選擇余地小,缺乏有效競爭
由于政府采購制度在我國還剛剛實行,加上對政府采購的宣傳力度不夠,許多供應商對政府采購還缺少了解,因而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的數量和質量遠遠不能滿足日益發展的政府采購需要,在實施邀請招標時,可選擇的供應商余地較小,而且各供應商的實力也存在明顯的差異,缺乏有效的競爭。在一些采購頻率比較高的項目中(如電腦、汽車、辦公家具等),參與競標時經常出現一些"老面孔"。這樣可能產生兩種情況:一是致使個別供應商在同類項目中"屢屢中標",從而影響了其他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的積極性;二是容易使參加競標供應商暗中聯合,抬高價格。
(三)對供應商信息缺少了解,選擇缺乏針對性
由于目前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數量有限,在部分項目的供應商選擇中顯得捉襟見肘,而目前各采購機關更多的是考慮擴大政府采購影響,讓更多的供應商進入政府采購市場,對已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的信息(包括生產、經營規模、產品質量、技術特長、售后服務等)缺少了解和掌握,致使在供應商選擇中比較盲目,缺乏針對性,很難選擇一些既有實力又能滿足項目需求的供應商參與競標,因而,在最終確定誰中標時,往往是"矮子里拔高個",不易采購到理想的商品。
另外,還有一些項目,如:網絡設計、軟件開發及辦公家具等,在實施招標前,用戶單位事先已通過個別供應商策劃、設計了具體方案,這類項目在實施邀請招標時,對其他被邀請的供應商來說,顯然是不公平的。
二、有關供應商管理、選擇的幾點建議
綜合以上提到的困難和問題,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完善:
(一)加大政府采購宣傳力度,提高政府采購的影響力
政府采購制度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各級機關、預算單位和廣大供應商的支持和配合。因此,在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大力宣傳政府采購的基礎上,要樹立精品意識,利用有影響的項目,以規范、公正的采購程序、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贏得供應商的認可,讓廣大的供應商真正體會的政府采購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從而吸引更多的供應商參與政府采購活動。
(二)拓寬信息渠道,加強供應商信息收集工作
要充分利用行業協會和行業管理部門信息資源以及各種網絡媒體,增加供應商信息采集渠道,了解和掌握各行業中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產品質量、技術特點等信息,邀請各行各業有實力的供應商來辦理供應商登記手續,進入政府采購市場。
(三)完善對供應商的考核、評估、評級體系,實行優勝劣汰
要充分利用政府采購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和完善供應商考核、評估、評級體系。對進入政府采購市場的供應商,依據其生產經營的類別,實施分類管理,同時根據供應商生產經營規模、效益、產品質量、售后服務能力以及參與政府采購競標等情況,綜合評估和評定供應商的經濟實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等級,對不能滿足政府采購需求的供應商要實行淘汰,取消其參與政府采購活動的資格。
(四)運用現代化手段,建立科學的選擇方法
在對供應商進行綜合評定的基礎上,建立科學的選擇方法,根據項目類別及項目特點,首先確定在哪一等級的供應商中選擇。對采購金額大、技術要求高的項目,通常在等級較高的供應商中選擇,反之,則在等級較低的供應商中選擇。在同等級的供應商中選擇時,應包括以下幾種情況的供應商:(1)在以往采購中有中標經歷,且履約情況良好的;(2)在以往采購中雖未中標,但有一定競爭實力的;(3)從未參與過政府采購競標的。在個別采購項目中,對由預算單位推薦的供應商,在確定供應商具備競標資格的前提下,也可適當考慮,但不能超過被邀供應商總數的20%。通過這種方式,既可減少了人為因素的影響,體現公平性,同時又可以不斷提高競爭力,滿足采購項目的實際需求。
三、關于供應商信息庫的建設
(一)建立全市統一的供應商信息庫
隨著信息化技術的發展,實現信息資源共享變成了現實。供應商信息庫的建設,應由市采購辦統籌管理,各區縣采購機構分享。同時要簡化登記手續,供應商只需在一個地方,按照統一的規定進行登記,既可進入政府采購市場,提高工作效率。各區縣根據自身實際,可適當補充市級供應商庫信息不足的信息。
(二)區縣供應商信息庫應避免"大而全"
作為市供應商信息庫的補充,各區縣的供應商信息庫應各有側重點,不要搞"大而全",要有自身的優勢和特點,區縣之間做到取長補短,發揮區縣供應商信息庫的優勢和作用。
(三)供應商信息庫實現網絡化
要充分利用現代化手段,加強供應商信息庫的網絡化建設,真正做到信息共享,實現全市供應商信息網絡化,為政府采購工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