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美國環保署(EPA)宣布能源之星將開始修訂現行的5.0版顯示器規范。做出這一決定的原因是,對此類能源之星認證產品的需求正在不斷增加;同時EPA希望確保該認證能夠代表大部分最高能效的產品。新規范將取得5.1版第二階段(Tier 2)要求,后者原計劃于2011年10月30日生效。
顯示器規范涵蓋的產品包括:顯示器、數碼相框、以及“專業標牌”(例如,現在廣泛使用于雜貨店和加油站的視頻顯示屏)。
新規范(6.0版)將考慮到下列問題:
在確定功耗要求時該如何考慮可視屏幕面積和分辨率因素;
自動亮度控制(ABC)對能效的影響;
是否有必要對專業顯示器規定默認測試亮度;
與測試條件有關的其他問題。
現行5.0版顯示器規范于2009年10月開始實施。從5.0版開始,顯示器的英文名稱從“Monitors”更改為“Displays”,并新增了上述涵蓋產品。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現行5.0版規范被能源之星和歐盟委員會ErP指令共同采用。6.0版也計劃由雙方共同采用。
EPA近期將舉辦一次網絡研討會,對最新修訂版展開討論。詳情參見能源之星有關顯示器能效規范修訂的官方網址。能源之星現行5.1版顯示器規范鏈接如下(PDF)。如有任何問題或疑問,請發送電子郵件至kent.christopher@epa.gov。
顯示器也涵蓋于歐盟ErP指令TREN Lot 3(計算機類產品)范疇內。TREN Lot 3預計在2011年年初獲得歐委會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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